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提升种苗质量管理水平,博州林业和草原局于2025年3月21日组织开展了全州林木种苗业务专项培训。本次培训覆盖各县市种苗业务骨干及28家苗木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参训人数共计36人。
培训聚焦2025年全疆林草种苗行政执法要点:
——对苗木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强调重点事项:一是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明晰《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报流程、材料清单及审批要点,明确“放管服”改革后的简化程序,结合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典型案例,强调依法持证经营的必要性;二是生产经营档案的规范性管理。明确生产记录、销售台账、自检报告等档案材料的保存期限及抽查机制。三是自检制度与标签制度的执行统一。统一全州苗木生产企业自检流程与标准,严格按照《新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要求的比例抽样并判定等级,规范填写苗木抽样单和记录表;统一全州标签格式,明确标签的核心信息,现场指导企业修正不规范标签样本。
——针对各县市林草局明确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各县市林草局要发挥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行政管理职能。按照自治区种苗处、林草种质资源中心《林草种苗工作明白册》,系统讲解了县级林草部门办理行政许可业务范围、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主要职责,以及年度苗木质量抽检、“双随机一公开”苗木质量联合检查执法等工作流程。二是各县市林草局作为造林用苗单位要严格把关苗木质量。严格建立造林地档案资料内容,包括供苗单位提供的材料、造林作业设计相关要求、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等。
在培训过程中,特设优秀企业代表经验交流环节,旨在深入剖析并分享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档案规范化管理方面的宝贵成功经验。现场气氛活跃,参会企业代表纷纷提问,授课老师及时作出精准指导。企业代表表示,将把培训内容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完善档案管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此次培训内容实用、案例生动,对今后的造林绿化和林果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博州林业和草原局将继续加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的监管和服务,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指导县级林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共同推动博州林木种苗繁育产业的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王利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