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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表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博州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被授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自治区、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林草局关心指导下,博州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美丽新疆建设目标,积极履行自然保护地管理与生态修复职责,在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草原森林资源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全局各科室干部职工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以实际行动推动博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全州乃至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此次表彰既是对博州林草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全州林草系统干部职工的极大鼓舞。博州林草局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定不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和生态治理能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持续贡献力量。
审核人:姚书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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