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博州林草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规划和落实造林工作,统筹谋划造林空间布局,围绕“城市周边、州内主干道路两侧、博尔塔拉河河谷、农田四周、荒漠区和村庄规划区”等重点区域,系统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累计完成营造林56.58万亩,厚植了自治州绿色生态底色。
一是城市生态屏障持续加固。聚焦博乐市万亩海棠园、阿拉山口市城区外围、精河县黑山头区域、温泉县博格达尔山等关键区域,新增造林绿化1.8万亩,有效提升防风固沙能力、改善人居环境。二是建造主干道路绿色长廊。沿国道G219、G30等公路两侧,新建绿色长廊218公里,打造沿线生态景观带。三是农田防护林体系不断完善。率先在全疆出台地方性法规—《自治州农田防护林保护条例》,规范农田防护林建设用地、种植标准、灌溉用水等,摸清绿色“家底”,全州现存农田防护林11.08万亩,探索创新农田防护林建设、修复、管理机制,取得明显成效,自治区林草局在全疆复制推广博州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七项举措”。四是扎实推进荒漠生态修复。坚持宜林则林、宜荒则荒,选择荒漠有林地、灌木林地等实施封沙育林22.8万亩,在有水源保障的适宜地块实施人工造灌木林17.5万亩,荒漠区生态功能稳步增强,博州林草局、精河县林草局荣获“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称号。五是乡村绿化美化成效显著。“十四五”以来博州已实现286个村庄绿化美化项目全覆盖,博州成为全疆首个村庄绿化美化全覆盖地州。同时巩固拓展了农村庭院白葡萄、苹果等林果种植,村庄绿化覆盖率大幅提升,为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出了林草贡献。
下一步,博州林草局将坚持以“三北”工程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州森林覆盖率,筑牢自治州生态安全屏障,为助力“生态立州”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审核人:王利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