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5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精河县秉武混凝土搅拌站、鑫昌盛建材商混站、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源商混拌合有限责任公司、瑞泰沥青拌合站等企业越界堆料,损毁梭梭林26.9亩;鑫智联新型建材厂非法占用梭梭林34.8亩。温泉县圣缘山酒店项目用地中有42.78亩未办理林业用地手续。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目标
加强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制定整改方案,依法查处违法毁林案件。
四、整改措施
1.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违法占林毁林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督促解决存在的风险隐患,严肃查处违法问题。
2.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分别制定非法占林毁林问题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一是针对秉武混凝土搅拌站、鑫昌盛建材商混站、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源商混拌合有限责任公司、瑞泰沥青拌合站等企业损毁梭梭林26.9亩问题,2025年5月20日前由精河县委、县政府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5家企业完成植被恢复方案的编制,分步推进恢复林草植被,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许可手续。二是针对鑫智联新型建材厂非法占用梭梭林34.8亩问题,2025年5月20日前由精河县委、县政府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鑫智联新型建材厂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许可手续。三是针对温泉县圣缘山酒店项目用地中有42.78亩未办理林业用地手续问题,2025年5月20日前由温泉县委、县政府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组织现场核对具体占用面积和地类,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五、完成情况
㈠ 州林草局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宣传。今年以来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业务大讲堂等活动学习林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10次。在博州组织举办全疆林草系统业务培训2次,邀请领导、专家进行授课,参训人数达200余人。二是结合问题举一反三。针对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情况,开展违法占林毁林问题自查自纠,共梳理问题37个,目前已立案查处6件。三是针对整改工作下发提醒函8件,现场服务指导6次,督促指导各县市林草局按照序时进度开展整改工作。
㈡精河县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精河县现场勘察核查地类,为天然牧草地,认定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瑞泰沥青拌合站、鑫智联新型建材厂需恢复面积63.02亩,其他公司不存在越界堆料行为。二是精河县指导企业制定完成植被恢复方案,分阶段开展恢复工作,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瑞泰沥青拌合站、鑫智联新型建材厂完成43.49亩恢复验收,剩余19.53亩恢复任务已播撒草种等修复工作,2026年6月前完成验收。三是按照恢复目标要求,精河县人民政府出具承诺书,确保按照植被恢复方案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㈢温泉县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温泉县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查验等方式核对项目具体占用地类和面积,该项目于2016年、2017年分别获自治区林业厅、自然资源厅批复,不存在未办理林业用地手续情况。二是针对反馈面积与批复面积不一致问题,温泉县组织相关单位进一步核实论证,出具论证报告,论证结果为林业手续已全额办理。
经州林草局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调阅整改档案,一致认为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销号备案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12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9-7701686(精河县)
0909-8226380(温泉县)
邮 箱:1042740930@qq.com(精河县)
xjwqzb@163.com(温泉县)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9-2310625(州林草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