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致害造成的损失,到底该谁补偿、怎么补偿,一直是社会关心的问题之一。随着生态环境质量的不断提升,野生动物数量显著增加,其活动范围的扩大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致害致损事件的频发。在这一背景下,如何平衡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十四五”期间,博州立足民生保障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需求,针对野生动物种群恢复增长带来的致害矛盾,在全疆率先探索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博州模式”。
首创制度设计,构建多元保障体系。2023年11月,博州出台全疆首个地州级《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方案》,形成了“政府补贴投保300万元、农牧民自愿补充投保,撬动保险公司理赔2000万元”的模式,建立了“政府投保、农牧民补充、保险公司理赔、受灾群众获益”的补偿保险机制,探索出了实施非政策性非盈利性的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牲畜补偿保险试点经验。
规范理赔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组建林草部门、保险公司、乡村组织联动专班,构建起“政府投保、公司理赔、群众收益”的工作机制,形成“案件申报、现地核实、赔付审核、赔款拨付”规范有序的理赔程序。依托生态护林员日常巡护开展致害摸排,保险公司第一时间现场查勘定损,确保理赔资金快速到账。
多维宣传覆盖,激发参保积极性。通过广播、报纸、专题报道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广泛宣传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投保范围、赔付标准、理赔流程等重要信息。同时林草局联合农业农村、各县市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发放宣传册,逐户宣传《补偿保险方案》,确保宣传工作“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广泛发动引导农牧民购买补充保险,激发了群众参保的积极性。
强化源头防控,降低致害风险。持续加强野生动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在棕熊致害重点区域试点安装脉冲电子围栏15套,埋设宣传警示牌25块,实施掌握野生动物分布及活动规律,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周边群众做好防范准备。同时教育引导农牧民了解野生动物生活习性及防范措施,通过联防巡护、加固加高棚圈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群众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野生动物致害案件发生。
“十四五”期间,博州创新推行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机制,取得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双赢的显著成效。民生保障方面:“十四五”以来,全州累计发生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案件2923起,死亡牲畜7155头(只),赔付牧民金额811.03万元,惠及牧民2923户。彻底解决了野生动物致害损失找谁补偿、怎么补偿的历史问题,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得到了博州广大农牧民的高度认可。生态保护层面:补偿机制消除了农牧民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抵触情绪,主动保护意识显著提升,全州陆生脊椎动物增至392种,雪豹、金雕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稳定增长,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持续巩固。示范效益方面:该机制作为全疆首个地州级创新实践,有效填补了野生动物保护与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之间矛盾空白点,获自治区林草局高度肯定并入选自治区典型案例,巴州、塔城、伊犁等多地州主动借鉴参照,新华社等10家中央及自治区媒体专题报道,为全疆野生动物致害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博州样板”。
审核人:李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