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5月15日,自治州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自治州党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董庆磊同志主持召开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和联络保障组成员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州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本次巡察的有关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动员会上,董庆磊组长作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谢明林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自治州党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州党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州党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组、州党委机要保密局保密工作专项检查组人员,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中心各管理部、科室负责人及干部代表,管理服务对象、市场主体有关单位(企业)负责人列席会议。
董庆磊组长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面落实自治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和全州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三届党委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明确任务、凝聚共识,为完成好本轮巡察工作任务做好准备。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工作,紧盯权力和责任,精心谋划和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巡察震慑力、穿透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共同完成好州党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董庆磊组长指出,此次安排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巡察,既是落实党内监督无禁区、全覆盖要求的具体行动,也充分体现了自治州党委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的高度重视,要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握政治标尺,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制度执行、权力运行和“一把手”进行监督,紧扣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查找和推动解决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存在的政治偏差,重点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开展监督检查,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把接受巡察监督与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有利于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谢明林表态,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主动、自觉、诚恳接受监督。二是严格按照巡察工作任务和计划,主动配合做好会议筹备、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等保障工作,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三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对组织、对公积金事业、对自身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评价干部。四是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巡察成果落到实处。
自治州党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室,地点:州人力资源综合楼(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5室;举报电话:17797805055;专门邮政信箱:博乐市A080信箱(自治州党委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833400;在州人力资源综合楼北门和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口4处设置了联系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信访接待和举报电话的时间为:10:00至20:00;同时,还启用了“码上巡察”综合平台,干部群众可通过微信扫描巡察组发布的“二维码”在线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3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州党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审核人:马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