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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住房公积金可按月偿还住房商业贷款

2025年01月23日 13:58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中旬,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功办理第一笔按月偿还住房商业贷款业务,这是中心与建设银行签订数据共享协议以来新增的还贷模式,切实减轻了购房群众的还款压力。

符合该业务条件的缴存职工须是满足已在建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且无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缴存职工可按规定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每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月供。

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是公积金的一项高频业务,在原来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的基础上新增按月对冲还商贷业务,为缴存职工提供了多业务办理渠道,提高了工作效能,减少了排队等候时间,缓解窗口压力,提升了公积金便民利民水平。


审核人:马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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