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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起,博州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新政正式实施,缴存职工那先生成功办理全州首笔业务,提取10万元解决了装修资金难题。
本政策适用于博州区域(含兵团第五师)内,缴存人及配偶、本人父母、子女的自住住房,装修竣工后2年内,凭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备案购房合同、装修合同、装修费全款票据等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仅可申请一次,累计提取最高额度可达20万元,进一步拓宽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提升了制度保障效能。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续将持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政策红利,切实提升安居保障水平。
审核人:马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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