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6月30日,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此次共为4.87万名缴存职工完成利息结算,结息总额4882.35万元,较上年增长8.62%,人均结息1003.09元。
本次结息周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结息资金全额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心严格执行计息规则与操作流程,全流程闭环管控,确保数据精准、结算高效,实现“零差错、零延误”目标。结息完成后,依托“新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发送短信等线上渠道,第一时间推送结息到账提醒与账户明细;线下同步开通窗口查询、自助机打印等服务,方便职工快速知晓结息情况。
此次年度结息,是公积金制度惠民属性的直接体现,进一步增强了缴存职工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下一步,中心将持续聚焦民生需求,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切实把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全州住房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审核人:马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