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优化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政策已惠及68万余人

2023年08月29日 19:50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聚焦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的关心关切,倾听群众呼声,围绕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急难愁盼”问题,出台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待遇享受无缝衔接。

一是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的通知》(新医保发〔2023〕16号)。区本级、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博州、塔城地区、伊犁州、克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率下调至7.5%,今年1-7月,累计为灵活就业人员减征医疗保险费3128.88万元。

二是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2022年8月16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印发《关于明确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38号),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从7089元降为4253元,叠加降低缴费率政策,已惠及全区68.06万名灵活就业人员,一个年度可直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7134万余元。

三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如果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

下一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基金监测等工作,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各项医保政策落实落细落地。

审核人:王钢峰

上一条:博州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
下一条:关于新疆永瑞兴康药业有限公司万瑞天誉店等7家医药机构纳入自治州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

关闭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