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

关于选聘自治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2024年06月25日 11:00  州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博州医疗保障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新医保发〔2024〕22号)要求,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

一、社会监督员的选聘条件

㈠选聘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客观公正地进行社会监督,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2.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有医疗卫生、药品监管、法律、财务、审计、信息等方面工作经历者优先;

4.热爱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有一定的时间、精力和健康条件从事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

5.品行良好,无受刑事处罚和其他不良记录。

㈡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履行社会义务监督员职责的。

二、选聘程序

㈠选聘名额。

选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10名。

㈡选聘方式:

1.现场报名。在博州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下载《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人员诚信声明》自行填写或前往北京南路468号博州医疗保障局405室填写均可报名。

2.网上报名。在博州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下载《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人员诚信声明》,填写完成后将报名材料经扫描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至邮箱(234948457@qq.com)进行网上报名。邮件命名为:姓名+报名社会监督员。

㈢选聘时间。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6日。

㈣公示。

博州医疗保障局将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社会监督员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符合社会监督员选聘条件的人员,博州医疗保障局对其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

三、社会义务监督员的管理

博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用期为3年。期满后,根据工作实际、个人意愿等情况,另行组织续聘工作。任聘期内无工作报酬,监督行为属于自愿、义务性质。对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和反映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的,给予奖励。

联系人:优丽吐孜

联系方式:0909-2319832(传真)

电子邮箱:234948457@qq.com

附件:1.博州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推荐表

2.博州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诚信声明

审核人:王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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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一条:博州医疗保障局拟批准2024年第一批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下一条:关于印发《自治州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评分标准》和《2024年自治州首批医疗保障门诊统筹(门诊 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遴选名额分配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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