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对大库斯台水库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请示》(温水字〔2019〕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博州温泉县大库斯台水库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建成完工,各单位工程运行正常,竣工财务决算通过竣工审计,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蓄水前阶段验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进行竣工验收。本次竣工验收工作会议定于2019年4月14日(1天),地点位于博州水利局会议室。
二、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主任委员 单 位:博州水利局
副主任委员单位:博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博州财政局
温泉县人民政府
委员单位:博州水利局 2名
博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名
博州财政局 1名
温泉县人民政府 1名
博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1名
温泉县水利局 1名
运行管理单位 1名
特邀专家 1名
三、列席验收会议被验单位
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和建设管理等单位。
四、你局依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请各成员单位于2010年4月13日前将参加验收委员会成员告知博州水利局(联系人:奚笳祺,联系电话:2319908 1569909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