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建发〔2023〕22号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工作部署和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我局抽调业务骨干、行业专家,联合州自然资源局完成2023年自治州在建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及建筑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分析
㈠基本情况。本次抽查工作通过服务指导、查阅资料、线上抽取、线下抽检、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全州4个县(市)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4家,检查建设项目13个,其中,在建工程项目9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销售项目4个、政府投资项目4个、国有投资项目5个,涉及企业52家;检查检测机构6家、预拌混凝土企业6家,对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隐患的项目(企业)下发整改(停工)通知书6份。
㈡问题分析。本次检查的13个项目中,存在问题223个,其中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12个,占5.4%;存在一般问题隐患211个,占94.6%。
检查12家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存在问题114个,其中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42个,占36.8%;存在一般问题隐患72个,占63.2%。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发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清单详见附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㈠法定建设程序方面。部分建设单位在未办理工程招投标手续、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如阿拉山口口岸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精河县文化小区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精河县第四中学新建项目、精河县大河沿子镇2022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存在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等问题。
㈡施工质量安全方面。一是部分建设项目施工未执行国家、自治区规范标准,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如温泉县哈镇团结小区商业楼工程设计是保温一体化技术,实际为薄抹灰体系。二是部分项目总包单位对承揽的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如博州蒙医医院移址迁建建设项目模板脚手架工程由分包的劳务企业承接,无相应专业分包资质,精河县佳境天成小区二期建设项目未签订拌混凝土专业分包合同。三是个别项目图纸审查滞后,现场按照未审核图纸施工作业,与审查后施工图纸内容局部不符。如阿拉山口口岸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四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教育不到位,现场施工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未全覆盖,同时还存在教育时间不足、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如博州蒙医医院移址迁建建设项目、温泉县少数民族文化运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精河县佳境天成小区二期建设项目。五是部分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主动性不足。如温泉县少数民族文化运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精河县第四中学新建项目、精河县佳境天成小区二期建设项目脚手架搭设与专项方案不符,局部立杆间距、步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水平小横杆局部缺失,连墙件设置局部间距过大;精河县第四中学新建项目、温泉县少数民族文化运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跨进电商产业园建设项目现场临时用电私搭乱接、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六是部分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悬挑式卸料平台设置不规范。如精河县第四中学新建项目悬挑式卸料平台存在主钢梁长度不足,外侧斜拉钢丝绳设置不符合要求;卸料平台临边未封闭设置;未标识限重标识等问题。
㈢施工管理方面。一是部分施工单位中标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施工管理人员未办理变更手续或未向主管部门备案。如精河县第四中学新建项目合同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项目经理在岗,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均不在岗且无变更手续。二是项目安全员和质检员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未按标准配备安全员。如温泉县少数民族文化运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员数量配备不足;精河县第四中学新建项目、博州蒙医医院移址迁建建设项目现场安全员与中标备案人员不一致。三是大部分建设项目未能开展实名制管理,部分项目管理人员不通过实名制系统打卡签到,或未进行数据推送。四是施工资料和施工实际情况脱节,不能反映现场真实情况,施工资料中时间和确认签字空白多、代签情况较多。如阿拉山口口岸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资料时间存在逻辑错误,温泉县少数民族文化运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相关资料缺失较多。五是部分施工项目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与现场情况不符,审批程序滞后,编制深度不够,对现场施工指导性不强。如精河县第四中学新建项目、博州蒙医医院移址迁建建设项目、温泉县少数民族文化运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㈣工程监理方面。一是项目监理单位未按照投标文件配备相关专业监理人员。如精河县佳境天成小区二期建设项目专业监理人员配备不齐。二是项目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职,未履行注册监理工程师职责,涉嫌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从事监理活动。如温泉县少数民族文化运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到场履职。三是项目监理单位人员变更未履行手续。如精河县第四中学新建项目、温泉县少数民族文化运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人员与中标人员不一致,且未办理变更手续。四是监理人员未能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实施监理活动。如精河县第四中学新建项目监理人员对在建工程未开展巡检、旁站、平行检查,未填写危大工程巡视记录和安全巡视记录。五是监理单位资料不规范。如阿拉山口口岸应急物资储备库一标段建设项目监理资料未体现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时到位履职情况,无土方开挖旁站记录,屋面旁站记录不全等问题。六是项目专业监理人员无证上岗。如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跨进电商产业园建设项目各专业监理人员无相应岗位证书。
㈤工程设计及图纸审查方面。一是设计单位人员存在未签字盖章问题。如博乐市山水·观杉锦庐小区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分部分项资料设计人员没有签字盖章。二是设计单位人员未到场,未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工作。如温泉县少数民族文化运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等工作。三是设计单位未参加验收工作。如精河县第四中学新建项目设计人员未参加地基验槽、基础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无设计单位盖章、无设计单位验收意见。
㈥工程勘察方面。一是岩土勘察报告部分与实际不符。如博州蒙医医院移址迁建建设项目岩土勘察报告部分与实际不符(如未见地下水),未见补充勘察报告内容。二是勘察图中无注册人员签字盖章,勘察报告中注册人员签字、盖章不全。如温泉县少数民族文化运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是勘察单位人员未到位履职。如精河县佳境天成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勘察单位人员在地基验槽、基础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无人签字、盖章,无勘察单位验收情况。
㈦检测机构方面。一是个别人员合同未续签。如博州恒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个别人员合同未续签。二是无人员比对和年初培训计划;设备摆放不合理造成检测数据不准确。如博乐市建新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日常监督记录不全,无年初培训计划;沥青混合料和沥青的相关设备摆放不合理。三是检测合同不规范,环境条件不满足。如博州鑫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质部分合同与施工单位签署,砼抗压的环境条件不满足规范要求。四是不合格检测台账不健全。6家检测机构均存在该问题。五是个别检测机构超资质承揽业务。如博州瑞城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博州鑫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市恒汇建筑建材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机构人员无F证开展现场回弹法检测,授权签字人超权限签署报告,存在无证人员开展检测。六是检测人员能力不足。如博州瑞城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复测人员不具备开展检测的能力。七是不合格台账和原始数据记录不全。6家检测机构均存在该问题。八是缺少相关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如博乐市建新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博州鑫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博州瑞城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市恒汇建筑建材检测有限公司、博州恒星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均存在该问题。
㈧ 预拌混凝土企业方面。一是实验室人员不足的情况。如新疆汇泽林混凝土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市城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市重华商砼、温泉县众合商砼有限公司、温泉县好搭档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二是原材料检测批次不足。6家企业均存在该问题。三是缺少质量体系运行检查记录。6家企业均存在该问题。四是标准室里有部分代替施工企业标养的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如新疆汇泽林混凝土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市重华商砼、温泉县众合商砼有限公司均存在代替施工企业标养试块。五是无相关设备开展检测的情况。如温泉县好搭档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六是原材料未按品种规格存放堆放混乱的情况。如温泉县好搭档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温泉县众合商砼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市重华商砼。七是实验室的环境、场所不符合规范要求。如阿拉山口市城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市重华商砼、温泉县众合商砼有限公司、温泉县好搭档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㈠提高政治站位,完善监管体系。从此次抽查情况看,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均不同程度存在监管不到位,审批不严格,对违法违规问题不敢“动真碰硬””,以管代罚、遇事不究、有案不查。各县市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要加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尤其是要提高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名制系统、工程建设云平台、项目审批系统、消防云、智慧工地等监管系统,将互联网与行政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扎实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㈡加大处罚力度,遏制违法行为。各县市要坚持“不遮丑、不护短、不姑息”的原则,以“零容忍、重处罚、树典型”的态度,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后半篇文章”。要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加大整改力度,久久为功治理“顽疾”,严格复核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整改后问题隐患仍未消除的,报自治州挂牌督办。要敢于动真碰硬,按照州住建局下发的《执法建议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相关责任主体不良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并将处罚结果报州住建局。我局将适时曝光本次抽查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切实解决屡罚不改、屡禁不止问题。
㈢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从抽查情况看,各县市住建局专业人员力量难以匹配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业务能力与工作实际需要仍有差距,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杜绝执法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打造一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
㈣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县市要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抓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要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动态更新协同监管平台“两库一单”,按照年度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制定抽查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和联合部门,确保按时完成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并将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要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格局,确保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检查各项目存在问题清单
2.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存在问题清单
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9日
审核人: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