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生态环境局始终把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一是动态更新,健全监管数据库。对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污染源库及时更新,做到有进有出。全州已纳入污染源库611个,其中排污许可重点管理54个,简化管理165个。涉及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35个,正面清单企业33个。全州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执法系统派发“双随机”抽查任务59次,抽查重点源82家次,一般源310家次,特殊源2家次。
二是部门联合,强化多部门执法。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博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确定随机抽查比例、频次、内容、方式等内容。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双随机”抽查。今年以来,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119家,确定检查事项清单78条、检查人员名录库25人。共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2批次、8家次。
三是精准管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正面清单企业实施监督执法差别化管理。发挥单位职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开展“有温度执法”。主动靠前服务,实行“无事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扰,充分发挥正面激励作用,助力企业快速发展。今年以来将33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开展非现场检查和正面清单企业企业帮扶49家次。
下一步,博州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贯彻落实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联合有交叉监管权责的部门共同开展现场联合检查,做到多部门联动“一次检查解决多部门多领域问题”。
审核人: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