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州发改委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投资项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州发改委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7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在项目稽察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发改稽察〔2017〕647号)文件精神,明确要求,研究部署“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下发了“关于印发《在项目稽察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并要求县市和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找准切入点、快速高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健全机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县市发改部门以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数据库等为基础,建立稽察人员名录库。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等内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三、加强对重点项目稽察。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履责,不断加强宣传和培训,积极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方式,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重点投资项目的稽察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稽察方式,进一步提升投资项目稽察监管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稽察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