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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机构编制方案》经自治州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已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博州党办发〔2011〕36号)精神,设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简称自治州人民医院),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隶属于自治州卫生局管理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㈠ 面向社会开展医疗、预防、保健、救护和康复服务工作。
㈡ 以临床为依托,开展医学教学和科研工作。
㈢ 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州相关规定,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治等工作。
㈣ 面向基层、农牧区医疗机构,开展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等工作。
㈤ 开展疆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㈥ 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人民医院设50个内设机构(相当于科级)
㈠ 行政职能科室(10个)。
⒈办公室。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院务信息、院务公开、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党务、宣传、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⒉组织人事科。负责拟订和落实医院人事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院干部职工考勤、考核、培训、工资、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评聘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人才引进和干部考察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⒊医务科。负责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组织重大手术和危重病人的抢救;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⒋护理部。负责全院护士管理培训和护理教学科研等工作。
⒌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纪检、监察、行风、信访、经济审核和全院内部日常审计工作。
⒍财务科。编制医院财务预(决)算方案;研究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拟订并实施绩效考核方案;负责全院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的核算与管理等工作。
⒎总务科。负责全院水、电、暖的管理维修,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和后勤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⒏医保科。负责国家医保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员来院就医的各项管理工作。
⒐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院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方案,对感染发病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管理。
⒑保卫科。承担全院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全院医疗和行政用车管理、维修和日常保障工作。
㈡ 临床科室(30个)。
⒈呼吸内科。承担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治、预防和科研工作。
⒉消化内科。承担各类消化道疾病的内科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⒊神经内科。承担神经内科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⒋心血管内科。承担各类心血管疾病的内科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⒌血液肾病科。承担各类急慢性肾病和血液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⒍内分泌科。承担各种内分泌疾病的内科诊断、治疗,健康教育和科研工作。
⒎老年病科。承担各种老年性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科研和干部保健工作。
⒏普外科。承担普外各类疾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⒐神经外科。承担神经外科各类疾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⒑骨科。承担各类骨科疾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⒒泌尿外科。承担泌尿系统各类疾病的外科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⒓胸心外科。承担胸心外科各类疾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⒔重症医学科。承担各种危重症的加强支持治疗和科研工作。
⒕妇产科。承担妇科和孕产妇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⒖儿科。承担各类儿童疾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⒗眼科。承担各类眼科疾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⒘耳鼻咽喉科。承担各类耳鼻咽喉疾病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⒙口腔科。承担各类口腔疾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⒚皮肤科。承担各类皮肤疾病、性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⒛精神卫生科。承担各类精神、心理疾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21.感染科。承担各类传染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22.肿瘤科。承担各种恶性肿瘤的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23.急诊科。承担各类急诊、急救工作,负责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4.康复医学科。承担临床康复治疗和科研工作。
25.麻醉科。承担临床麻醉、镇痛治疗及科研工作。
26.手术室。承担手术麻醉实施的全程配合和协助工作。
27.中医科。采用中医理论及疗法,对疾病进行临床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28.门诊部。承担门诊综合管理工作。
29.健康体检管理科。承担各类体检的组织实施和健康管理分析建档工作。
30.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性疾病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组织全院职工健康体检和建档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完成社区预防接种工作。
㈢ 医技科室(10个)。
⒈检验科。承担病人及健康体检人群的各种标本检验工作。
⒉输血科。承担血型鉴定、临床输血治疗的指导和保障工作。
⒊放射影像科。承担放射、CT、核磁、介入等影像检查工作。
⒋功能科。承担临床各类功能辅助检查诊断工作。
⒌药剂科。承担全院药品的采购、管理、配送和临床药学工作。
⒍病理科。承担病理组织学和细胞学的诊断工作。
⒎医疗器械设备管理科。负责医疗器械、设备、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的采购、管理、配送工作;承担设备仪器的安装调试、维修等工作。
⒏营养科。开展各种疾病的临床营养支持治疗和科研工作。
⒐消毒供应室。承担医疗物资消毒、洗涤和供应工作。
⒑网络信息科。承担全院网络系统、病历、病案信息资源管理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州人民医院列差额事业编制533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7名(含纪检委书记、工会主席),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00名。
四、其他事项
按照《关于对州卫生局等部门呈报自治州120紧急救援中心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补助方案请示的批复》(博州政办函〔2007〕20)号)文件要求,服从自治州120紧急救援中心医疗急救资源的调度。
五、附则
本方案由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