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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18年03月19日 18:09  

联系电话:0909—2319279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自治州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已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博州党办发〔2011〕36号)精神,设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局(以下简称自治州教育局),机构规格为正县级,为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㈠ 划入的职责。

划入自治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管理职责。

㈡ 增加的职责。

⒈指导、协调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

⒉组织、指导、协调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含学前教育机构)“双语”教学工作。

㈢ 加强的职责。

⒈加强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⒉加强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

⒊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二、主要职责

㈠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州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规章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㈡ 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拟订全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统计、分析和发布教育基本信息。

㈢ 综合管理全州幼儿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

㈣ 组织、指导、协调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含学前教育机构)“双语”教学工作。

㈤ 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㈥ 统筹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

㈦ 统筹指导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发展和改革。

㈧ 承担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制定自治州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㈨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州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协调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

㈩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十一) 指导自治州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自治州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教师招聘等工作。

(十二) 负责实施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参与实施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工作。

(十三) 组织开展自治州教育教学科研和对外教育交流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各科教学研究会开展工作。

(十四) 协调内地与自治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 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教育局设3个内设机构:

㈠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应急、计划生育、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工作。

㈡ 人事科。

承担自治州教育系统评优表彰、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教育援博、外事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考核考评、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人事档案的管理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及相关工作。

㈢ 教育科。

拟订教育发展规划措施,负责综合管理、协调指导自治州基础教育及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实施自治州九年义务教育及相关工作;承担各类成人、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评估、学校管理及相关工作;指导广播电视、函授教学工作;承担自治州民办教育、扫盲、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党纪、党风和行政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州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4名(含纪委书记),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

五、事业单位

㈠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相当于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副县级1名,正科级1名)。

主要职责:负责代表自治州人民政府对教育工作进行行政监督;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评估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及其他工作。

㈡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工会。相当于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副县级)。

主要职责:承担监督、检查、指导自治州各级教育工会履行社会职能、管理使用工会经费及开展校务公开的情况;负责对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点、热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承担自治州教育工会系统干部协管工作和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教育工会工作。

㈢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大中专招生办公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招生考试政策,拟订自治州大中专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治州疆内初中班、内地高中班的招生考试工作;承担自治州成人高考的报名及考试工作;承担自治州试卷保密库建设及相关工作。

㈣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学考试办公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策,承担自治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毕业证书的办理工作;承担自治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工作、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工作。

㈤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自治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汉语水平考试和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及相关工作。

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勤工俭学办公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承担对自治州中小学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及其他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州教育系统师生平安保险、校(园)方责任险的宣传、协调工作;承担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校服、学生公寓化用品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

㈦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教学研究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1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拟订自治州教研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协调教育学会和各学科教学研究会开展工作;组织开展校本培训、研讨活动;负责自治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质量分析。

㈧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学仪器电化教育管理站。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9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承担自治州中小学远程教育、仪器管理及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和评估中小学实验教学、电化教学、中小学信息技术、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承担自治州中小学教师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工作。

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负责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工作;承担局机关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普法等工作。

㈩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助学贷款的政策规定;负责自治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各项资助工作;负责社会各界向各级各类学校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拟订全州“双语”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双语”教学工作。

(十二)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10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承担自治州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经费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本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及固定资产等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管理及使用情况;承担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项目建设及相关工作。

六、直属学校

㈠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蒙古中学。相当于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4个科。列全额事业编制92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8名。(机构编制方案另行文)

㈡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广播电视大学。相当于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内设办公室、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学生处、继续教育处、电教处、总务处7个科。列全额事业编制87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5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3名。(机构编制方案另行文)

㈢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当于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机构编制事宜仍按“博州政办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㈣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实验中学。相当于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研室、总务处5个科。列全额事业编制141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副县级2名,正科级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0名。(机构编制方案另行文)

七、其他事项

将自治州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更名为自治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八、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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