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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移民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18年03月19日 18:13  

联系电话:0909—2318197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移民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自治州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已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移民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博州党办发〔2011〕36号)精神,设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扶贫开发办公室、移民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协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自治州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㈠ 增加的职责。

增加指导、监督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

㈡ 加强的职责。

1. 加强自治州扶贫开发工作职责。

2. 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管理、督查和电子政务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

㈠ 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㈡ 协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㈢ 研究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请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㈣ 督促检查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

㈤ 负责向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㈥ 协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应急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㈦ 负责指导、监督自治州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㈧ 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㈨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自治州人民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㈩ 负责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扶贫开发和移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

(十一) 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

(十二) 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移民管理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

㈠ 秘书科。承担州领导日常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州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州人民政府召开的其他各种重要会议的讲话及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撰写及会议精神的督促落实;负责州人民政府和办公室各类文件的起草、修改;办理州长、副州长的各种文电、信件;负责承办县市、口岸及有关部门向州政府的请示报告;随同州长、副州长活动,负责服务、联络、记录工作;负责承办领导同志批示的转送和催办、督办事项;协助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并负责汇报、联系有关事宜。

㈡ 信息科。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有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及时上报重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与自治区、各县市政务信息网络的沟通联系;承担有关信息及刊物的编发;负责州内政务信息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指导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口岸的信息工作。

㈢ 督查科(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有关领导同志交办的督查事项;监督检查自治州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的重要会议、政府及办公室下发的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起草督查工作文稿,定期通报政令执行情况,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负责自治州政府系统办理的自治区、自治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以及自治区、自治州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㈣ 应急科(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自治州应急委日常工作,承办应急委各项工作决定和安排部署的组织实施;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及各类紧急重要事项的接收和办理工作;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保障、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州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㈤ 文书科。负责文电收发运转、印鉴管理、档案和数据(文字、声像)管理、保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以政府和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文电印制及格式把关。

㈥ 翻译科。负责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厅的各类公文的翻译工作;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有关会议需要口译的翻译工作;审定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在各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译稿;承担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材料的翻印工作;群众来信来访的翻译等。

㈦ 老干科。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老干部参加相关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老干部信息、统计、信访工作;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和自治州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移民管理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34名。其中:办公室领导职数4名(主任兼副秘书长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4名。

设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长1名(占政府办公室编制),副秘书长6名(编制单列)。

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编制单列。

五、事业单位和编制

㈠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公室。相当于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内设综合业务科、政务公开科、应用管理科(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3个科室。列全额事业编制12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副县级1名、正科级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名。(机构编制方案另行文)

㈡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接待处。相当于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10名(干部编制5名,驾驶员专用后勤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副县级1名,正科级2名)。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自治州政务接待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接待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承办来博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的接待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治州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口岸的接待服务工作;承办自治州领导交办的其他政务接待事项。

㈢ 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列事业编制23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人事干事1名,会计1名,出纳1名,管理员1名,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干事1名,通讯员1名,外收发1名,驾驶员14名。

主要职责:负责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财务、办公用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人事工资档案等工作;负责政府机关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普法等工作及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办公室车班管理及机关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机关和办公室的对外联络、协调工作。

㈣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扶贫(移民管理)综合办公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列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扶贫开发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自治州扶贫开发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开发项目申报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项目的实施以及信贷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州扶贫考核、宣传工作;负责自治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大中型水电站(水库)库区移民和生态保护移民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移民安置区发展规划和移民后期生产扶持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各项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及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

六、其他事项

㈠ 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接待处、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公室人事、党务、财务、后勤、退休干部等事务。

㈡ 自治州扶贫(移民管理)综合办公室2名编制用于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备干部。

㈢ 委托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公室承担全州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工作职责。

七、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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