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今年以来,博乐市医疗保障局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对查实的违规违约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为加大曝光力度,发挥震慑作用,现将9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博乐市源顺安大药房
经自治区飞行检查组检查,发现博乐市源顺安大药房存在摆放非药品类商品、进销存台账不符、近效期药品未进入近效期管理台账、店内无医保政策宣传资料等违规行为,依据协议规定,博乐市医疗保障局要求该药店限期整改,并作出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对该药店违反协议情况进行通报,暂停网络1个月的处理。
二、博乐市博之源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经自治区飞行检查组检查,发现博乐市博之源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摆放非药品类商品、无近效期管理台账、20摄氏度保存的药品柜全部处于关闭状态等违规行为,依据协议规定,博乐市医疗保障局要求该药店限期整改,并作出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对该药店违反协议情况进行通报的处理。
三、博乐市森康医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经自治区飞行检查组检查,发现博乐市森康医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进销存台账不符的违规行为,依据协议规定,博乐市医疗保障局要求该药店限期整改,并作出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对该药店违反协议情况进行通报的处理。
四、博乐市立康医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经博乐市医疗保障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博乐市立康医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摆放非医药商品的违规行为,依据协议规定,博乐市医疗保障局要求该药店限期整改,并作出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对该药店违反协议情况进行通报,暂停网络1个月的处理。
五、博乐市佰草阁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经博乐市医疗保障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博乐市佰草阁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对购药人身份进行确认、上传医保费用明细与实际销售明细不符、提供刷社会保障卡购药服务时,多记多收药品费用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224元。依据协议规定,博乐市医疗保障局要求该药店限期整改,并作出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对该药店违反协议情况进行通报,追回医保基金1224元,处以违规金额3倍的罚款计:3672元,暂停网络2个月的处理。
六、博乐市怡康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经博乐市医疗保障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博乐市怡康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超量开药的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00元。依据协议规定,博乐市医疗保障局要求该药店限期整改,并作出对其实际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该药店违反协议情况进行通报,追回医保基金300元,处以违规金额3倍的罚款计:900元的处理。
七、博乐市信忠本草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经博乐市医疗保障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博乐市信忠本草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对购药人身份进行确认、上传医保费用明细与实际销售明细不符、进销存台账不符的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8645元。依据协议规定,博乐市医疗保障局要求该药店限期整改,并作出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对该药店违反协议情况进行通报,追回医保基金8645元,处以违规金额3倍的罚款计:25935元,暂停网络3个月的处理。
八、博乐市春宏济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博乐二分店
经博乐市医疗保障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博乐市春宏济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博乐二分店存在摆放非医药商品、超量开药的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62元。依据协议规定,博乐市医疗保障局要求该药店限期整改,并作出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对该药店违反协议情况进行通报,追回医保基金162元,处以违规金额3倍的罚款计:486元,暂停网络1个月的处理。
九、博乐市天地同仁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经博乐市医疗保障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博乐市天地同仁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摆放非医药商品、为参保人员提供刷社会保障卡销售非医药商品、上传医保费用明细与实际销售明细不符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375.3元。依据协议规定,博乐市医疗保障局要求该药店限期整改,并作出对其医保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该药店违反协议情况进行通报,追回医保基金375.3元,处以违规金额3倍的罚款计:1125.9元,暂停网络3个月的处理。
希望博乐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查找有无同类问题和其他违反医保相关规定的行为,立查立改,博乐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
打击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医疗保障基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热线:0909—2225203
博乐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
审核人:胡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