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版
网站支持Ipv6
注册 登录
近日,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为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州局机关执法人员配发了行政执法记录仪152部,数据采集器5台,价值40余万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此次配发的行政执法记录仪是集录像、拍照、录音、数据输出等功能于一体的现场执法取证设备,可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客观、真实、公正、准确的记录,能及时固定监督检查证据,有效解决以往执法过程中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同时还具有易携带、易操作、容量大等特点,执法时,只需手持或将其佩戴在肩章上,便可以对执法过程进行及时、全面、准确的数字化记录。
行政执法记录仪的投入使用,既是对行政处罚案件证据的一种有效补充,同时也促进了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实现对执法行为和违法行为的双重监督,标志着博州市场监管系统执法装备数字化和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再次迈上新台阶。
审核人:谢川宁
上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下一条:博州卫健委_行政处罚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