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充分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一直以来,博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查获多起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案,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初见成效。
2022年3月,经群众举报和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发现,博乐市3家商户涉嫌未经奥林匹克权利人许可,擅自销售带有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标志的手机壳案。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规定,构成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博州市场监管局对3家商户立案查处,目前,3起案件均在办理中。
另外,博乐市和精河县市场监管局也查获3起未经许可销售带有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标志的服装案(博乐1起,精河2起),涉案服装共计22件。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规定,构成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博乐市、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目前,1起案件已办结,2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审核人: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