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拉力丁·阿布都热合曼、余文梅、李志强等3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19年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我州以此为契机,大力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实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2020年,博州103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当年已如期完工。2021年,博州确定了139个小区、721栋楼、22101户改造任务数,涉及总建筑面积78.18万平方米改造任务。
一、持续做好老旧小区科学方案,分步实施。
完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建设,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小区位置、规模、设施情况、人口构成等因素,安排好改造时序优先解决直接解决老旧小区大力做好基础设施改造对水、电、气三出户网切实解决居民生活问题。在基础类改造基础上,增加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等。在完善类基础上,增加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
二、持续政府主导 形成合力
老旧小区改造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政府主导、居民自愿、综合整治、总体提升、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调动与小区相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积极发动居民参与,保证改造取得预期效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资金监管绩效管理,做好宣传引导,解决工作进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三、提高多措并举,保障投入
要加快建立政府牵头、市场化企业参与、相关部门协助的改造机制和公平的准入制度以及规范的行业监管体系。在用好中央补助资金、政府专项债、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和金融机构融资贷款的同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采取“居民出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财政补助一点”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建立健全居民合理分担、争取项目资金、市场运作等多渠道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
四、强化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
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州住建局要求,各县(市)住建局强化项目监管举一反三,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建设,强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在小区内公示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公布投诉电话、明确现场联络人,接受居民群众投诉,确保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质量。
五、认真做好严把前瞻设计标准
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急需、后改善,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改造原则,制定了“聚点扩面、组团提升”的总体思路,改造方案顺应群众期盼,严把前瞻设计标准,在提升改造的方案上,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举措。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城市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把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市发展的大局统筹安排。
感谢代表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密切关注此项工作,全力加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
联系人:邱海潮 电话:2319317
2021年4月29日
审核人: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