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公开

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2022年07月30日 13:19  房屋建设管理科

签发人:刘庆                                          答复类别:B类

支淑萍、殷琦、李知霖、柏建华、木拉提·巴合提、刘涛、张晓玲、傲云特、陈镭、甫尔达西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制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州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是重大民生工程,事关群众生活改善,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针对你们提出的问题,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作为,对全州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深入调研,针对存在的不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整顿,不断加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规范有序发展。

目前,博州注册登记的物业服务企业共69家,(其中:国有物业服务企业3家,私营物业服务企业66家),从事住宅物业服务企业52家、商业及办公物业服务企业35家(与从事住宅有重叠),现有物业服务从业人员2000余人。物业服务企业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疫情防控、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关于您在建议要求制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国务院正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2018年3月19日第三次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进行调整,在国务院完成《物业管理条例》的调整修订后,自治区也将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进行调整修订。关于制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根据《宪法》第100条的规定,地方立法不得与中央立法相抵触,故为了确保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的一致性,将在国家、自治区完成修订后,结合我州实际统筹考虑。我州在物业工作制度建设上也积极行动,在博乐市先行试点,制定《博乐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各社区负责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季度考核,住建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考核的形式,明确社区、物业、业主三方职责,建立三方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实行社区小区精细化管理,精准解决问题,理顺社区、物业、业主三方的关系。后期将认真总结试点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全州推广。

针对您在建议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㈠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全民意识和业务素质。一是通过现场授课和腾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全州物业管理业务培训,提升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养。组织物业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提升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水平;二是印制发放宣传《物业管理法规宣传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问答》;三是结合解决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开展一对一物业释法;四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参加电视台普法节目以及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条例》的知晓率;五是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开展《物业管理条例》的宣贯,主要针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物业矛盾纠纷的调解开展针对性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逐步形成依法进行物业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㈡加强监管,规范物业服务。联合12部门印发《自治州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有效治理物业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标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一是规范物业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收费透明度。在全州住宅小区全面推行物业服务“四公开一监督”制度(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财务收支情况及报修、投诉监督电话),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增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互信度。二是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在博乐市试点开展物业工作考核,制定《博乐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博乐市各社区对辖区物业企业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季度考核,住建部门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三是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大物业执法力度。针对长期服务不到位、服务不规范、服务费收取不公示及群众投诉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等法律及政策规定进行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物业服务有偿消费观念的宣传,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是每个业主应尽的义务,也是文明素质的体现,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有关规定,做好家属、亲友工作,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并在规定期限内缴清所欠物业服务费。

㈢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建立党建引领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协调运行管理机制,以党的建设统筹协调各方,确立街道、乡镇和社区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地位,监督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引导业主委员会委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有序参加物业管理活动,提升业主委员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地位和监督物业企业规范服务的能力和作用。目前我州成立业主委员会63个,社区“两委”向物业企业派党建联络员41名,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支部10个。鼓励引导业主中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的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加入业主委员会。对暂不具备成立条件的由社区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㈣整合老旧小区,提高物业覆盖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居民小区封闭管理建设要求,对老旧小区进行归并整合,合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扩大物业管理范围。老旧小区改造后,通过党建引领组建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就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物业服务模式(如:专业物业企业管理、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并签订物业服务协议,逐步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

感谢您对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金德木 电话:0909—2319329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人: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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