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刘庆 答复类别:A类
艾山江·阿不都克里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装饰装修行业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州居民生活水平和对居住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家装产业迅猛发展。但随着家装产业的快速发展,家装市场也存在各种问题,成为当前广大群众关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针对我州家装行业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规范审查,强化备案管理。严格落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制度,组织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小区内住宅装饰装修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装修管理制度,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必须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手续,严格备案管理,确保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安全。
二是持续开展《自治区家庭居室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家装行业领域的推广和应用,切实提高《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知晓度。避免一些不良家装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负担,扰乱行业市场。促进家装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全州物业管理区域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规范小区装饰装修行为及各方管理责任,形成物业服务企业管控、业主配合、执法追责的工作机制,通过进小区现场宣传、抖音直播宣传、制作设立宣传牌匾、小区单元楼宣传栏、入户门张贴户型图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宣传力度,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
四是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家装行业领域的联合检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督促建材市场经营者建立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进(销)货台账、商品质量承诺、问题商品停售、退换货制度。引导督促市场经营主体作出“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的承诺,倡导商户诚信守法经营。
五是加强装修施工资质的管理。对申请装修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装饰装修资质申报条件的企业不予办理施工资质;对无相应资质承接工程行为,严格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并与资质管理和招投标挂钩。
六是加强建材、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检查,加强对家庭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市场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査力度,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高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规范生产和流通市场秩序,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产品进入家庭装修市场。
七是加强大宣传力度。联合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大消费者宣传力度,要求消费者在装修时选择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装修企业进行装修,并普及家装知识,引导消费者购买、选用符合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使消费者清清楚楚装修,明明白白消费,高高兴兴验收。
感谢您对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审核人:刘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