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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杨志强 答复类别:C类
图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博州精河呼苏木奇风景道至伊犁托乎拉苏景区旅游公路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修建博州精河呼苏木奇风景道至伊犁托乎拉苏景区旅游公路的事宜,依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路段地形复杂,勘察条件尚不满足,且横跨博州精河县、伊犁州伊宁县境内,博州交通运输局对该路段暂不具备完整的行政许可权,且对生态林、草原有一定影响,公路建设前期手续审批困难。综上所述,该路段目前不具备政策支持,无法修建。
感谢您对我州交通事业发展的关注,针对博州精河呼苏木奇风景道至伊犁托乎拉苏景区旅游公路修建事宜,我局将持续关注,待资金或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具备政策条件后,将争取纳入建设计划。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州的交通事业提出宝贵的建议及意见。
审核人:杨志强
上一条: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下一条:对自治州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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