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公开

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2024年11月15日 12:30  

签发人:高展      (B类)


欧世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向民营企业贷款资金投放力度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博尔塔拉监管分局(以下简称我分局)向博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博尔塔拉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博金监办发〔2024〕47号),要求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谋划2024年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科学合理制定普惠型小微企业工作目标,单列普惠小微企业、涉农贷款信贷计划,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民营企业贷款余额保持增长。同时,对小微企业首贷户、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等指标采取按月监测、按季通报,确保2024年各项指标进一步优化。截至2024年3月末,辖区各项贷款余额639.07亿元,同比增长15.85%,存贷比104.4%(全疆排名第二),同比上升9.12个百分点;支持博州“六大产业”融资余额113.69亿元,同比增长5.97%;辖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60.17亿元,较年初增长22.90%,贷款户数为11999户,较年初增加1765户,阶段性完成“两增”工作目标。

二、银行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创新贷款和担保模式,为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

我分局及有关部门积极强化政银企协调工作机制,1月召开4场财政金融助力中小微企业政银企对接会,3月召开房地产行业融资对接会,4月召开棉花纺织行业发展座谈会,与企业主面对面宣传《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金融政策,进一步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已达成66.68亿元贷款合作意向,贷款落地29.84亿元;自治州相关部门督促担保公司积极对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开展涵盖外贸、制造业、批发零售、餐饮、农业、科技等多个行业的免抵押、免担保的“银政通”贷款业务,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门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自“银政通”业务办理以来,已累计为全州中小微企业办理“银政通”贷款233笔,贷款金额4.83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问题。

三、合理放宽抵(质)押品范围,丰富担保和反担保方式,解决中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问题

我分局向博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博尔塔拉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博金监办发〔2024〕47号)督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优化制度,加强产品创新,积极发展首贷、续贷,推广与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中长期贷款、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款等,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的融资需求。规范发展小微企业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存货、舱单和订单融资等业务,满足各类企业的差异化融资需求。2024年以来,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开发上线多种金融产品。如:中国银行“粮食种植贷”普惠金融服务产品、邮储银行博州分行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再担保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担保e贷”模式贷款、博乐农商银行新上线“小微e贷”贷款金融产品。

四、制定由州、县市两级政府落实的担保风险分担政策,适当提高民营企业的风险容忍度

自治州各有关部门合作建立健全了小微企业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具体为:自治州财政局安排2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存放于博州汇业担保公司作为担保,由博州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供销社向工商银行博州分行推荐需要支持的小微企业,工商银行博州分行审核后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贷款,贷款风险由博州汇业担保公司和工商银行博州分行按8:2承担。自治州财政有关部门积极对接自治区财政厅,争取自上而下落实担保风险分担政策,积极争取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21—2023年共计拨付各县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476万元,按季度与金融机构结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2024年争取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70万元,已全部拨付县市。同时,自治州相关部门积极申报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补。

五、各级主管部门联合开展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对民营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地督导检查,制定相关奖罚办法

我分局及相关部门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开展了现场督查,督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尽职免责制度,提高尽职免责比例、优化业务结构、完善内部机制,为基层员工营造“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工作氛围,截至目前我分局已开展2023年度法人银行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价工作、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现场督查、县域金融风险全面排查等。自治州相关部门持续完善各类财政性资金存放与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度挂钩机制,逐步将金融机构存贷比、年度新增贷款投放情况、纳税情况、与州担保公司合作情况纳入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考核指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州担保公司开展合作,为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博州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六、银行和政策性担保机构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控制经营成本、减少收费项目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我分局及有关部门督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推进减费让利,及时做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监测工作,对贷款利率明显高于同业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约谈、窗口指导,督促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并将人民银行激励资金、财政奖补等政策红利向企业有效传导,主动减费让利。截至3月末,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72%,较年初下降0.31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3.86%,较年初下降0.15个百分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5.81%,较年初下降0.38个百分点,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自治州相关部门进一步科学合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每年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拨付降费补贴项目资金,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和融资担保成本。2021—2023年共计拨付担保机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融资担保降费补助)341万元。2024年预计拨付融资担保降费补助资金预算130万元。

七、银行主动取消企业贷款时购买人财险、付担保贷款公证费、购买其他金融产品等附加条件

我分局及有关部门组织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开展违规收费自查和现场督查等工作,督促辖区银行保险机构严格落实关于规范信贷融资收费等系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在持续降低普惠型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和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严禁辖区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自治州有关部门引导博州汇业担保、精河县银鑫担保、博乐市鑫融融资担保等公司主动下调贷款利率,如在博州汇业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一律执行一年期LPR上浮不超过30%,与农发行博州分行、农行博尔塔拉分行、农行双河兵团分行签订合作协议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

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及时拨付银行和政策性担保机构降息减费各项补贴或奖励资金

自治州有关部门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争取中央、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由担保机构自主申报,由州工信局牵头联合相关单位组成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拨付奖补资金。2021—2023年共计拨付担保机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241.26万元。

九、坚持“尽职免责、失职察责”,防止出现道德风险,避免银行机构“惧贷、惜贷、缓贷”

我分局向博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博尔塔拉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博金监办发〔2024〕47号),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细化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标准及程序,增强基层执行的可操作性。将不良容忍与绩效考核、尽职免责有机结合,对在不良容忍度内、未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减轻或免予追责。明确尽职免责各环节机制流程,畅通异议申诉渠道,提升责任认定效率,注重免责实效,解除尽责人员的后顾之忧,努力实现“应免尽免”。自治州有关部门已对接自治区财政厅,争取自上而下制定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尽职免责、失职察责”相关政策措施,完整准确落实上级部门相关政策。2024年以来,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开展合规经营、普惠金融重点业务、尽职免责等相关业务培训60余次。

十、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合理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我分局及有关部门推动辖区银行保险机构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通过加大监管访问、监测通报、监管约谈力度,加强对辖区银行保险机构的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为推动博州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引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缩短办贷时间,对抵质押担保类小微企业贷款的平均办贷时间要力争在2023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同时,积极引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依托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等征信平台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动产抵质押贷款投放,提升金融助推经济发展动能。

十一、州、县(市)抵押登记部门主动为民营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我分局联合有关部门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不动产登记的办事流程,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和收件资料数量。将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压缩为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为3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查封登记、解压登记等即时办结;落实“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行“不见面抵押办理”系统运行,升级不动产金融联办系统,将不动产登记系统延伸至金融机构网点;在一体化平台上线“涉企不动产一件事”专区,方便企业线上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对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设立“绿色通道”,通过“延时办+容缺办”、预约上门服务、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用等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改善营商环境。

非常感谢您对博州经济金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陈曦 电话:0909-22349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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