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居勒提·阿布里克木 答复类别:A类
王新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提高农村居民老龄补贴的意见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在新中国成立76周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区70周年之际,关心关注老年人的幸福生活,提出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津贴补助是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养老传统美德的德政工程。经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目前阿拉山口市已经出台《阿拉山口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暂行)》,建立了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具有阿拉山口户籍,年龄在70周岁至7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年龄在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年龄在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从2025年1月1日起,已执行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75元,年龄在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150元,年龄在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280元,切实提高了高龄老人的补贴标准。
一、2024年执行的标准
2024年执行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是按照新党办发〔2011〕31号文件执行,实施时间是2011年7月1日。《自治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民规〔2024〕1号),实施时间是2024年8月21日。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具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90周岁(含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2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二、2024年高龄津贴发放情况
博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新民传〔2022〕7号),2024年4月以前,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于第三个月(3月、6月、9月、12月)15日前完成打卡发放工作。2024年4月起,每月15日完成打卡发放工作。
三、2025年执行的标准
2025年执行的高龄津贴标准具体实施时间是2025年1月1日,按照免申即享的原则发放。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具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75元,较2024年每人每月增资25元;90周岁(含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50元,较2024年每人每月增资3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280元,较2024年每人每月增资80元。2025年仅80周岁以上老年人增资部分发放240万元,切实增加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收入。
四、2025年高龄津贴发放情况
博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新民传〔2022〕7号),2025年1月起,每月15日完成打卡发放工作,并且通过大数据推送,按照免申即享的原则,2025年共发放高龄津贴680.38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260余万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我州实际,通过自治区高龄津贴管理系统反馈,村(社区)两委入户走访、广播电视媒体专题报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此项惠民政策,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所有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到此项惠民政策。同时,建立定期核查、抽查和统计报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确保高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非常感谢您对博州养老事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
联系人:宿革新 电话:17399093099、0909-231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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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