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杨志强 答复类别:C类
库尔曼江、王用花、吾尔兰·努尔巴哈提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红山嘴到大海子道路项目,打通景区旅游环线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自治州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任务分解与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对接跟进。一方面,就建议办理事宜与协办单位精河县人民政府开展积极沟通;另一方面,承办人员及时与人大代表联络对接,全面深入了解建议的初衷及具体诉求。
经实地勘察,红山嘴至大海子路段全长约64.5公里,该路段以山间河谷地貌为主,地质条件极为复杂:沿线山势陡峭险峻,横穿两大地震带,地质灾害隐患突出,且存在900—1200m的较大海拔落差。目前,红山嘴到大海子的既有道路为牧道,车辆通行困难。
2022年,根据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州交通运输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对该路线开展初步调研及预可研工作。2025年,州交通运输局会同设计单位,结合项目沿线自然条件,按照四级农村公路建设标准进行测算,因需开展展线设计,项目初步估算总投资约1.6亿元。若计划推进该项目建设,仅依靠每公里50万元的农村公路车购税配套资金,远远无法满足需求。依据《关于转发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建〔2024〕256号)第三章第十四条“按项目法下达的重点项目资金,仅能用于建安费”的具体要求,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精河县人民政府需牵头办理用地审批、林草使用、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评估等一系列前期手续,并承担相关前期费用,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为项目落地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按照当前造价估算,精河县人民政府需筹措约1.3亿元配套资金,资金缺口巨大。
经与精河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沟通确认,其暂无力承担该部分缺口资金,目前该项目尚不具备建设条件。对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将持续跟进,保持与精河县人民政府的常态化沟通,同时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支持,一旦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将即刻启动相关建设程序。
与此同时,州交通运输局主动谋划、积极作为,目前已完成G312南迁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该方案线路沿线将经过托托镇-红山嘴-大海子-小海子-三台林场-赛里木湖老312路口。7月3日,州交通运输局组织精河县人民政府及文旅、交通、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就该线路的走向、节点设置等内容征求意见;7月15日,已将完善后的方案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
后续,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将持续跟进项目进展,争取早日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州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恳请你们继续关注我州交通运输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审核人:杨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