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基层民生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基本情况
2016年我州实施完成52个村(队)“美丽乡村”建设工程,2017年实施完成135个村(队)“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统一的标准新建和改造院落、围墙、大门,并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治理,使全州乡村人居环境和整体面貌大为改观。2018年,因国家政策调整,自治州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博州发改发﹝2018﹞27号),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了规范,金融部门收缩了贷款规模,缩减了贷款额度,并对融资平台公司提出了限制条件,致使各县(市)“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筹措困难,工程停建,致使剩余村队无法再利用“美丽乡村”资金实施围墙、大门等建设项目。
2019年,依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项目,28个二三档“示范村”利用50万元奖补资金,实施了庭院整治、“三区分离”、围墙、特色大门建设等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共新建围墙21332米、安装大门20个,村容村貌有了很大提升。2020年,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项目28个,资金1400万元(每个示范村队50万元),各项目村队结合实际,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责任人,明确建设内容,计划建设围墙8276米,安装大门18个。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充分发动群众。加强宣传动员,通过“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等,做好农牧民群众思想引导和观念转变。充分发挥农村党员、骨干的带头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投工投劳建设美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
二是积极争取援疆资金支持。借助湖北援博优势,积极对接申请,将农户围墙建设项目纳入“十四五”对口援疆重点任务给予资金补助。
三是做好项目储备。认真做好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项目储备工作。积极申报自治区“千村示范”建设项目30个,申请项目资金200万元/村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5个,申请项目资金1000万元/村队。
四是积极探索其他投融资渠道。通过财政补助资金与农民自筹相结合等方式,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审核人:王忠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