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采暖市场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联系各协办单位,召开人大代表建议研讨会议,成立了建议办理领导小组,并且指定专人负责建议的办理与对接工作。
近年来,我州稳步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工程,电采暖正逐步走进千家万户。由于电采暖涉及面广、点多,导致市场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偶有发生。为保障民生,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各级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电采暖市场监管,多种途径解决监管不规范的问题。
一、关于电采暖产品种类较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的问题
针对当前博州电采暖市场鱼龙混杂、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采取三项措施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加强电采暖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管。督促辖区电采暖产品生产企业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以巡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查为主要手段的监管机制。严查企业产品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全面提升电采暖产品质量,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流通领域假冒伪劣电采暖产品执法力度。开展辖区电采暖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质量状况建档工作,以企业质量档案为基础建立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系统。围绕自治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将电采暖产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强日常监管,将不达标的供货企业、设备产品拉入黑名单,让不合格产品无处遁形。组织开展电采暖产品商标、专利、侵权假冒等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电采暖产品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三是规范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联合工信、住建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保持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认真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加强投诉信息公开和投诉案件转办工作,加大投诉举报案件查办力度,确保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二、关于电采暖设备安装和线路安装存在监管漏洞的问题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监管国有投资和政府投资电采暖工程质量。分户式电采暖由用户自主选择设备、线路安装人员及公司,属用户自主行为,自行承担施工质量监管职责。今年,自治州电气化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住建、市场监管和电力等部门举办电采暖行业知识宣讲班,针对电采暖使用相对集中的乡镇,借助农村“冬季大培训”课堂,向广大电采暖用户宣讲如何鉴别电采暖产品优劣、如何判定电采暖安装工程符合标准规范以及安全用电等相关知识,从电采暖终端用户着手倒逼电采暖行业整体质量提升。
近年来,州住建局积极开展电采暖行业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督促各县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集中供热建设。全州城市供热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各县市均已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补建的城市供热工程均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进行建设。全州累计实现电采暖面积61万平方米,其中:博乐市37.3万平方米,阿拉山口市0.9万平方米,精河县3.3万平方米,温泉县14万平方米,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4.5万平方米。博州电采暖电价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我区电供暖项目直接交易输配电价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7〕1429号)文件规定执行。博州电供暖分散式电价为:平段0.254元/千瓦时,谷段0.142元/千瓦时;集中式:平段0.21元/千瓦时,谷段0.12元/千瓦时。
三、关于提升电力公司“一站式”服务能力的问题
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工作,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两年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切实落实客户办电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要求,积极推行低压“一站式”服务项目,实现低压用表前“零投资”,低压客户由供电企业全额承担电能表、表箱及以上设备设施投资。2020年储备表前零投资项目资金450.75万元,预计将惠及全州2870户低压用户,进一步降低电采暖用户用电成本。
(审核人:杨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