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居民住宅楼和安居富民房屋及乡镇场定居兴牧房屋屋顶未做防水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州住建局围绕建议办理,督促指导各县市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要求乡镇场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业工程监理人员等方式加强监管,尤其要关注房屋防水层的规范设置;同时,将《新疆农村安居工程建造示意图》发放给新建农房户,张贴在施工现场醒目的位置,以便接受住户监督是否做防水层等。二是安排各县市对2019年农村安居房质量进行了70%的核查;今年8月,我局领导带领自治州棚改专班工作人员、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及监理人员进村入户进行了抽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组织各县市开展了一般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回头看排查工作。三是督促各县市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长效体系。为指导各地严把建材质量关、构件制作关、现场施工关、竣工验收关,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治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标准》《自治区农村安居工程质量控制和认定实施意见》《自治区农村安居工程质量验收导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并督促各县市成立质量巡查小组,实时开展指导服务。自治州棚改专班定期下乡入村服务指导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