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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某、尹某、杨某、李某、朱某、柏某某、白谋、朱某某、加某某某某、汤某某十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82团茫丁乡黑树窝子村大桥议案”收悉。经相关科室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因82团与茫丁乡黑树窝子村大桥,属于第五师82团地界,存在属地管理的问题,我局积极与第五师交通局及相关部门对接,将此议案转至第五师交通局,第五师交通局计划对该项目进行立项实施,争取在“十三五”期末建设。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交通条件。
联系人:徐某某 联系电话:1599905****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6月15日
上一条:对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下一条:对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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