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对廉租房、公租房加强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州廉租房制度自2008年实施以来(2014年,住建部印发《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租房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筹集公租房(廉租房)18569套。通过公租房制度,使我州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序得到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住房保障稳步扩大,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的住房也基本获得支持,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2021年3月9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公租房管理职责,针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租房贷款本息及维修养护、管理等,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租房租金收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各县市也在积极加快本地公租房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下一步,州住建局将进一步做好全州公租房的监督工作,督促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真实、准确地掌握公租房入住的实际情况,加强公租房后续管理,帮助承租人解决居住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同时,指导各县市试点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筹集和运营管理,切实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梁义 电话:2319325
2021年4月29日
审核人: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