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外来务工人员营造宽松环境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3月9日,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博州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将新入职大学生、引进人才、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有组织转移劳动力、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等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保障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住房服务方面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目前,通过公租房制度,我州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序得到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住房保障稳步扩大,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的住房也基本获得支持,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是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博州教育局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0〕407号)文件要求,始终坚持“两为主”(以流入地县市政府为主,属地管理为主)、完善“两纳入”(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县市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博州户籍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方面享受同城同待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教育局分别结合实际制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插生工作方案,结合外来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入学条件、降低入学门槛、简化入学手续,在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方面主要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和公办学校的学位情况,综合考虑后全部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不存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难”的问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就读期间,在教育教学、评优评先、入团入队、混班混宿等方面与博州户籍学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要求,一视同仁。截止2021年3月,共有10325人(小学6198人、初中3081人、高中1046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州内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就读义务教育。
三是对外来务工长期定居人员持长期暂住证享受本地旅游政策,提高生活质量。旅游活动方面,当前博州举办的各项旅游活动,对待外来务工长期定居持长期暂住证人员与博州本地人享受相同政策。景区门票方面,博州现有19家A级景区,其中收费景区有赛里木湖景区(4A级)、阿拉山口边境旅游区(4A级)和新疆北鲵文化科技园(3A级),其余都是开放景区。赛里木湖景区(4A级),已经完成相关政策拟定,还需经赛湖景区党工委会议审议,争取5月份实施。阿拉山口边境旅游区(4A级),现有门票政策不区分本地与外地游客,均享受相同的旅游政策。温泉县新疆北鲵文化科技园(3A级),面向所有游客(含外来务工长期定居持长期暂住证人员)享受本地相同旅游优惠政策。
四是进一步扩大就业容量,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充分就业。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依托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电子产品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家政、托幼、康养、物流等服务业,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与本地务工人员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同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依法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公平就业的权利,尤其是要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权益。
感谢您对我州外来务工人员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梁义 电话:2319325
2021年4月29日
审核人: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