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宋涛 答复类别:A类
杨林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全民健康体检时间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的有效载体,是让新疆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成立全民健康体检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强化业务培训,狠抓体检质量。2021年,在疫情防控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各级医疗机构克服困难,统筹做好全民健康体检和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加强体检质量控制,优化体检流程,强化便民服务,积极组织流动服务队前往偏远牧区为牧民、老年人、行动不便居民开展上门体检,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新体检办发〔2022〕1号)文件,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医疗惠民政策,扎实做好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全民健康体检工作。下发《关于做好自治州2022年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博体检发〔2021〕1号),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统筹推进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科学周密制定工作计划,确保体检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质量控制,努力提升健康体检质量。建立完善体检质量控制体系和工作机制。继续以质量控制为重点,坚持围绕“一二三”(即州级有一个全民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中心;州、县两级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质控工作专家指导;完善州、县、乡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工作机制开展体检工作。统筹州、县医疗资源力量,按照《自治区全民健康体检规范操作手册》,严格落实全民健康体检质控要求,州、县两级专家指导组每年开展质控指导不少于2次,努力提高体检质量;持续加强便民服务,针对偏远牧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居民上门开展体检。
三、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提升体检服务能力。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结合的方式,有计划的对体检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培训全民健康体检服务规范要求、质量控制指标体系、重要异常指标管理,加强对主检、检验、超声医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培训。
四、加强健康管理,做好阳性疾病患者跟踪服务。认真落实阳性指标管理制度,扎实做好体检随访和后续服务工作,准确及时反馈体检结果,确保体检后15日内将体检结果反馈至体检对象手中。同时,将健康体检与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衔接,将筛查出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及时纳入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
针对您提出的“延长全民健康体检时间,全年都可以体检的建议”的建议,我们将全民体检启动时间由往年的4月1日,提前至3月1日。但鉴于我州基层医疗机构尚无专门体检机构,目前所有抽调体检技术人员均兼顾日常诊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如果将目前7个月的体检时间延长至12个月,将在一定程度影响基层医疗机构日常门诊、住院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之自治区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每年体检任务,便于开展年终绩效评价、体检经费申报、核算,否则将影响下一年度全民健康工作正常开展。
感谢您对博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张春琳 电话: 2319691
审核人:李雪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