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徐小林 答复类别:B类
巴特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自治州艺术人才培养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博州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文化艺术人才队伍逐步充实,素质能力不断提高。
一、关于加强人才培养方面,一是印发了《自治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关于实施人才优先工程的若干意见》《自治州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自治州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文化艺术人才引进、培养、管理、使用等目标任务、具体举措、保障要求等,为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厘清思路,指明方向。二是加强对现有专业艺术人才的培养。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柔性引才”等方式,加强对在岗人员的培训。每年邀请疆内外专业老师来博开展为期1-3个月的专业培训,组织参与自治区、援疆省市举办的艺术类培训,选派人员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直属单位跟班学习、组织参加继续教育等,对艺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学历深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对目前急需的人才,抓紧在现有人员中进行培训选拔,重点培养,力争使他们早日成才。发挥好老一辈艺术人才对青年人才的带动和指导作用,建设人才有序衔接、梯次分明的创新团队。三是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暨文化工作者专项,每年选派文化志愿者赴贫困村、边远农牧业村开展辅导服务,加强对基层文化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四是积极与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沟通协商,2022年拟委托其为州、县(市)文艺院团定向培养文化艺术人才50名。生源为本州范围内有舞蹈、音乐天赋的中、小学毕业生,入学后享受全额免学费,并与州、县(市)签订三方协议,毕业后经考试合格,分别返回原委托单位就业。五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州聘人员,发挥湖北对口援疆优势,从湖北省引进艺术人才或来博挂职锻炼等,充实博州文艺人才力量,有效改变博州艺术人才队伍老化和人才层次低等问题。
二、关于完善激励机制方面,一是建立薪酬激励机制。按照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政策,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做到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激发演艺人员工作热情,营造拴心留人的发展环境。二是创新艺术人才评价机制。做好艺术人才认定工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选拔、评价、培养、激励和保障体系。优先选派优秀艺术人才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人才的能力素质,挖掘和发挥人才潜能。统筹使用系统职称名额,对取得职称任职资格、表现优秀的干部职工予以职级晋升,激发人才创造活力。三是建立引进人才帮带培养机制和关心关爱机制。每名引进人才由单位1名领导班子成员结对联系、1名单位骨干结对帮带,进行跟踪帮带培养。州、县市党委组织部每季度召开1次引进人才座谈会,了解掌握引进人才的思想状况、工作生活、岗位匹配和发挥作用情况,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更好地发挥作用。四是建立表彰奖励机制。制定《关于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设立“博尔塔拉文艺奖”,对获中央、自治区文艺创作、表演奖的团体和个人,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进行表彰奖励,营造文艺繁荣发展的社会大环境,增强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活力,打造一批优秀的文艺工作队伍。组织文体广旅系统突出贡献艺术骨干、“四个一批”人才等外出参观学习、艺术交流、建言献策,为人才搭建学习交流平台。组织参与自治区“天山英才”、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推荐,为人才创新发展、开展工作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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