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蒋贵花 答复类别:B类
吾买热江·司马义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文化馆文工团演职人员演出补助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博州文化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一直以来,博州各级文化馆(文工团)演职人员倾情投入、用心创作,围绕党的二十大、抗击疫情、乡村振兴等主题,推出了大量优秀文艺作品;每年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赴各村队、社区、农牧区、景区景点等开展惠民演出360余场次,惠及群众6万余人次。不断满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系列文化旅游演出活动,完成了春节文艺晚会、5·19中国旅游日、自治区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开(闭)幕式文艺演出、庆“七·一”等大型文艺演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助推旅游经济发展等等。这些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广大文艺工作者的辛勤创作,离不开各文化馆演职人员的无私奉献。
一是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博州党办〔2021〕75号)规定,“文化馆(文工团)演职人员演出补助”可按出差费报销,出差人员到州内各县市差旅当天返回的,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60元,出差人员到州内各县市差旅当天不能当天返回的,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120元,州直及各县市开展乡镇街道、村队、社区包联,干部下沉活动视同出差,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60元。
二是经与博乐市财政局沟通,近年来,博乐市财政压力负担加重,目前暂无相关的经费来支持演职人员的其他相应补助,上级部门也未下达演职人员补助专项经费。
三是州文体广旅局也会积极与自治区文旅厅、自治州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尽可能地为演职人员争取相关政策,提供必要条件。
希望各文化馆(文工团)演职人员要深刻领悟习近平同志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理解并全面把握文艺工作的意义和使命,聚集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在培根铸魂上展现新担当,在守正创新上实现新作为,在明德修身上焕发新风貌,奋力谱写新时代“文化润疆”的博州新篇章。
审核人:蒋贵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