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连伟疆
答复类别:A类
欧尔玛委员:
感谢您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待遇兑现政策向基层一线人员倾斜的提案”。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各类学习,在不断提高自身个人素质的基础上,取得了较高的专业技术职称,但鉴于自治区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所以按照事业单位“评聘分开”的基本原则,加之基层事业单位未能有效的开展竞聘上岗,从而造成了您所提及的取得职称而未能兑现的各种矛盾。
一、2023年主要举措及成效
2023年,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向县、乡(镇)基层倾斜的若干规定政策(试行)》,调整了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标准,其中县属各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总体控制标准为2.5:4:3.5;乡(镇)所属各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总体控制标准为2:4:4;同时提出县属事业单位按行业(系统)为单位核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职数,在核定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额内,行业(系统)内部不同单位间的岗位职数可由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调剂使用。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按乡(镇)为单位核定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在核定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额内,乡(镇)内部不同单位间的岗位职数可由乡(镇)统筹调剂使用。健全了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宏观调控和动态管理机制,同时对改善县、乡(镇)基层人才职级待遇,促进基层人才成长和发展方面也进行了明确要求。我州根据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最大化核定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目前博州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结构高级、中级、初级比例达到2.5:4:3.5,已经超过自治区核定比例。
同时,自治区自2019年起就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从原来线下评审已经完全实现了线上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只需要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上进行申报、提交相关评审资料即可。2022年,为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人才在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州实际,博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联合州教育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了我州教育、农业、卫生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标准。自2022年-2023年我州共有126人通过县以下专业技术“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相应职称并聘任至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为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养,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认定办法》,我州鼓励全州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每年必须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同时达到90学时;同时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每年选派我州8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治区的高级研修项目;根据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培养计划,我州每年至少推荐10-20名专业技术人员赴疆内外培养一年。
二、2024年工作推进情况
2024年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一是根据自治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岗位管理的有关要求,我州将进一步优化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价标准,充分考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调整评价标准,促进更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高一级职称并聘任至相应岗位、兑现其待遇。二是根据自治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有关要求,我州专业技术岗位之间聘任在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原则上各岗位之间逐级聘任,每个岗位须聘任3年及以上),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如:现聘任在初级岗位,取得中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单位中级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经审批可聘任至中级十级;现聘任在中级岗位,取得副高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单位副高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经审批可聘任至副高级七级;现聘任在副高级岗位,取得正高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单位正高级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经审批可聘任至正高级四级。三是积极引导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推荐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治区高级研修项目、推荐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入选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培养计划。通过采取以上方式,逐步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资格难、聘任难、培训难的情况,同时自治州各级人社系统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指导基层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职称管理、岗位管理的要求,开展好职称评审、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并要求全州基层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竞聘上岗、岗位聘任,不断增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活力、创新动力。
三、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矛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认定办法》《关于印发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州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提案的落实。同时,我们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杨朝霞,2318182
审核人: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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