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卡合热曼·努尔买买提 答复类别:
江海燕委员:
感谢您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多举措推进残膜回收再利用的提案”,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2023年主要举措及成效
博州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残膜回收再利用工作,制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田地膜污染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博州农发〔2022〕18号),多措并举治理农田“白色污染”。博州每年覆膜面积约215万亩,使用地膜1.19万吨,覆膜作物主要为棉花、玉米等。截至2023年底,博州共有地膜生产企业15家、残膜资源化利用企业3家、回收网点12个、无害化处理点16个,各类残膜回收机具保有量达793台。2023年,博州完成残膜回收10781吨、回收率85.01%,资源化利用15699吨(含往年回收残膜),无害化填埋54260吨(含往年回收残膜)。
二、2024年工作推进情况
2024年博州党委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全州农田残膜回收率稳定达到85%以上”,今年自治州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废旧农膜污染治理、引导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再利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细化了年度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2024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多措并举推进残膜回收再利用。
㈠争取项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继续争取中央及自治区地膜回收利用及全生物降解膜、加厚高强度地膜试验示范项目支持。2024年,组织各县市接续申请102万亩加厚高强度地膜及5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试点项目,以项目带动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同时,鼓励县市统筹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等农业补贴资金,建立残膜回收成效与项目资金安排联动机制。二是科学整合残膜回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残膜污染治理纳入人居环境保护考核体系,定期调度残膜回收情况,确保任务落实到地块、责任压实到个人。制定《博州农田机械化捡石作业提升耕地地力实施方案》,明确要求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同步开展捡石作业及残膜回收,进一步提高农户残膜回收作业积极性。
㈡更新装备,提高机械作业质量。博州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供需实际,制定下发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博州农发〔2021〕59号),从自治区补贴范围中选取本区域补贴机具品目,优先补贴粮棉、林果、畜牧养殖、设施、特色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以及支持残膜回收等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的机具。2024年持续加大新型残膜回收机具示范推广引进力度,计划引进万锐、汉森等新型残膜回收机具50台套。
㈢多措并举,推动地膜科学使用。一是积极推广免耕及裸播技术。总结博乐市多年实践经验,将玉米滴灌条件下免耕及裸播面积由2020年的3万亩扩大到2024年的20万亩,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4年博州“三农”重点工作任务印发各县市。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在地膜生产、销售的关键时期,博州农业农村局会同博州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农田地膜管理联合执法,对生产流通领域地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建立地膜生产企业“红黑榜”制度,坚决杜绝不达标地膜入市。截至4月底,共派出检验专业技术人员220人次,抽样地膜60批次,合格率88.9%,对不合格批次企业已立案处理。三是继续推行土地经营户地膜回收保证金制度。在土地流转合同中,要求承包方签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田环境保护承诺书》,并预交残膜回收保证金由村队代管,土地承包户如未开展残膜回收,由村委会委托专业机构回收。截至4月底,按每亩50元标准收取保证金1742万元。四是开展“农村白色污染清理”专项行动。在农业生产重要节点及农闲时节,指导、督促村民委员会,组织农田地膜使用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回收和交售废旧农田地膜。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博党农办发〔2023〕6号)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农户对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池塘沟渠、公路林带等地的残留地膜和塑料垃圾进行捡拾清理,稳步提升废旧农田地膜回收率。
㈣强化创新,提升加工利用能力。一是加快构建回收体系。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快建立村有废旧地膜回收网点、乡镇有回收站、县市有末端处置利用加工厂、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参与的全链条回收利用体系,严查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等违法行为,形成政府推动、乡村主责、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工作格局。二是支持废旧地膜加工利用企业投产运行。加大对博州现有3家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企业的项目扶持,其中:精河县阿合其农场兴晟塑业有限公司通过实施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项目、国有农牧场改革项目,已完成残膜加工制作颗粒生产线安装调试;精河县新疆丰辉顺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完成生产线扩能,正在进行环保除尘设备调试;博乐市红泉质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利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在进行厂房修整及设备调试。以上3家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企业预计5月底可实现批量生产。
三、下一步工作
㈠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持续加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多渠道宣传补贴政策,引导农户购置补贴范围内的新型残膜回收机具,降低作业成本,提高残膜回收积极性。
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做好2024年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解读、宣传、培训等工作,压实各部门在农田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各环节监管职责,督促农膜生产、销售、使用者履行责任义务,进一步提升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水平。
㈢总结推广适用技术。做好废旧地膜加工利用企业帮扶工作,支持企业实施技改扩能,待生产工艺及技术稳定成熟后,逐步向博乐市以西至温泉县延伸推广残膜资源化利用生产技术。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提案的落实。同时,我们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审核人:卡合热曼·努尔买买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