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丽森·道尔达希委员:
博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您提出的“关于保障艾比湖生态用水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博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博州已组织州水利局、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对提案中涉及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艾比湖位于欧亚大陆腹地的中纬度地区,远离海洋,气候十分干燥,日照充足,降水稀少,蒸发量大,风多风大,盐尘和浮尘活动频繁。该湖属于干旱区封闭内陆尾闾湖泊,是新疆第三大湖泊,也是新疆最大的咸水湖,对入湖水量反应和气候变化十分敏感,生态系统比较脆弱。湖盆呈椭圆形,湖底较为平坦,湖区最大水深2.7米左右,平均水深1.22米左右。艾比湖流域细分为博河流域、精河流域、奎屯河流域、塔城地区托里县诸小河水系和艾比湖荒漠区。
历史上,流域内有23条河流流入艾比湖,依据水文资料计算,艾比湖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43.9亿立方米。其中,博河、精河流域水资源总量为25.83亿立方米,占58.8%;奎屯河流域水资源总量为16.87亿立方米,占38.4%;塔城地区托里县诸小河水系1.2亿立方米,占2.7%。十九世纪初期天山北坡的大部分河流相继断流,入湖河流减少至18条,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后,奎屯河、四棵树河、古尔图河等河流上兴建了大量水利工程,尤其是八十年代以后,流域内大面积开发水土资源,沿河修建了22座水库,灌区大量引水,造成奎屯河、四棵树河、古尔图河只有在少数特丰水年方才有水下泄入艾比湖。目前,入湖水量主要来自博尔塔拉河、精河。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博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十六字”(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完善水利工程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有效保障了辖区内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为有效保障艾比湖生态水量,博州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编制了《新疆博州艾比湖最低生态水位目标制定与保障方案》,并通过自治区水利厅技术审查。2022年,该方案经博州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明确了灌溉期和非灌溉期艾比湖最低生态水位分别为193.91米和194.39米,对应的最小入湖水量为3.79亿立方米。其中,博尔塔拉河年最小入湖水量为2.62亿立方米、精河年最小入湖水量为1.17亿立方米。
据统计,艾比湖入湖水量和湖面面积不断变化,截至目前,2025年入湖水量为1.7亿立方米,湖面面积577平方公里。
博州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5.68亿立方米,扣除赛里木湖流域3.81亿立方米,仅剩余21.87亿立方米。据测算,全州经济社会刚性用水需求为18亿立方米,故博州水资源最大限度仅能基本满足艾比湖最低入湖水量3.79亿立方米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自治区正在实施北疆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待项目完成后,水资源配置指标将由自治区党委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经过科学论证确定。下一步,博州将强化州域内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强化取用水规范化管理,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以可持续的水资源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将实时监控艾比湖水位、水质、面积等关键指标,持续强化艾比湖生态水位监测评估、科学调配、管控保障,为用水指标调整和生态补水调度提供数据支撑,并积极向自治区争取用水指标,全面保障艾比湖生态水位(流量),助力河湖生态复苏。
2025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