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博尔塔拉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各民族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少数民族文化在这里繁衍生息、交织碰撞,形成了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和民俗风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其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不仅是我们中国人思想和精神的内核,对解决人类问题也有重要价值。可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对凝聚民族力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一直以来,自治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认真履职,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开展了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普查、建立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体系,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州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2项(“江格尔”“托布秀音乐”),自治区级18项,州级48项,县市级项目93项,有国家级传承人2人,自治区级11人,州级传承人76人。
经统计,“十三五”期间,我州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非遗项目建设资金1960万元,用于建设蒙古族演制中心和江格尔非遗传承中心;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分别拨付122万元和278.64万元非遗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级非遗项目江格尔、托布秀尔音乐保护传承工作和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人,每人每年补助20000元;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1人,每人每年补助4800元;2017年,自治区评定了一部分高级民间艺人,我州4人,每人单独奖励20000元,极大地提高了传承人的社会地位,激发了他们保护传承非遗的积极性。在自治州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仅2019年,州财政累计拨付原创歌曲集出版发行、江格尔书籍出版发行、托布秀尔音乐剧编创、民间音乐等经费331.6万元。局党组也高度重视,近年来,累计从援疆经费中划拨60余万元用于支持州歌舞团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可见,自上而下,对弘扬和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均给予了充分的资金保障。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加大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积极向中央、自治区和对口援疆省份争取非遗项目保护经费,争取艺术创作支持,加强与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社会力量共同促进优秀传统文化抢救与保护工作。
审核人:代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