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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古丽·阿布里孜、张怀军、杨勇、古丽给娜·伊克木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博乐市路灯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博乐市近年来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实现居民安居乐业,环境整洁优美,进一步提升了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也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品味。主要做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路灯管理与城建水平。目前博乐市北京路、团结路、新华路、文化路等路段已采用城市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代表们重点提到的友谊东路已安装路灯130余盏,光明南路已安装路灯90盏。下一步将逐步对全市8000余盏路灯杆进行改造更新,实现路灯设施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二是科学化调整时间。根据天气情况、季节需求及时调整路灯亮灯时间以满足城市照明需求。
三是加强维护措施。每天组织路灯维护人员开展巡查,对影响市容的照明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确保城市照明亮灯率不低于98%。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上一条:对自治州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7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下一条:对自治州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6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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