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相关部门协调帮助无抵押物的合作社申请获得银行贷款”提案收悉。我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安排专人与相关部门沟通,现予答复如下:
1、大环境有利于破解实体经济贷款难问题。首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其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中小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作了指导。同时,按照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内容,在新增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三年后,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增贷款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2、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38号)的通知精神,我办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做好通知精神的落实。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推广农业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厂房抵押贷款,发挥好农村中小企业“阔渠道、带就业、创收入”新型经济实体的作用。
3、我办高度重视现行农村合作社贷款难、融资难、申请银行贷款需抵(质)押等方式问题。对您提交的“相关部门协调帮助无抵押物的合作社申请获得银行贷款”提案核实当前金融部门(机构)对农村合作社金融支持的优惠政策规定及信贷审核标准,积极向各自金融政策管理的上级部门(机构)反映,力争在信贷政策、信贷业务和内部考核等方面不受任何歧视,按照自治州深化 “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内容,各金融部门(机构)拓宽有效措施拓宽融资渠道,解决“不敢贷、不愿贷、易断贷”等问题,会同地方人民政府稳妥推进新型合作金融试点和农村金融改革工作,探索开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充分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4、近年来,我办高度重视农村金融服务工作,通过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服务社会角度出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农商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作为信贷支农主力军,多年来一直大力支持博州地区农林牧渔业的发展。经与温泉县辖区金融机构沟通,温泉县农村信用联社将等金融机构尽最大能力支持县城养殖业发展,只要信贷政策符合贷款条件都可以支持。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