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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建议自治州人民政府建立中小微企业‘续保贷’金融产品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博州金融办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州金融办将会同相关金融机构支持州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壮大担保实力;加强与自治区再担保公司合作,建立“联合担保”“再担保”等合作模式;创新“政银担”合作模式,合理确定风险分担比例;针对融资担保业务仍未覆盖的区域,鼓励采取设立分支机构或业务代理的方式,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县域全面覆盖。州金融办将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设立博州融资担保基金,为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切实解决博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您提出的“续保贷”金融产品,思路新颖,我办将认真调研,积极推动,请进一步完善形成书面材料,由我办上报州人民政府决策。
上一条:对自治州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下一条:对自治州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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