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公开

【提案答复】对自治州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 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2018年07月25日 16:50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州卫生计生委党组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提案”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

现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目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存在知晓率低、手机APP使用人群少、签约服务不到位、村医不足等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㈠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尽快出台《自治州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改革工作的衔接,形成叠加效应和改革合力。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规范服务行为,开展签约情况的考核评价等工作;物价、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根据本地家庭医生实际提供的服务,在测算项目成本的基础上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的收费标准。

㈡进一步优化签约服务内涵。根据服务能力,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首先从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入手,确定服务内容,并逐步拓展服务范围。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满足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

㈢建立签约服务激励机制,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考核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逐步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建立以合理诊疗为核心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一是积极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健全签约服务管理规范,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签约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常见慢性病患病率、常见慢性病病人住院率、签约人群的医药总费用控制情况等)、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续约率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二是扩大家庭医生职称晋升空间,重点向签约服务考核优秀的人员倾斜。将签约服务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相关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建立健全家庭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或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进修制度,加强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成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㈣制定优惠政策,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采取多种措施,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引导居民有效利用签约服务。通过给予家庭医生团队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方式,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二级以上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对于下转病人,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处方。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引导作用,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采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等措施,引导居民到基层就诊。

㈤加快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支持条件。进一步做好城市医院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中医民族医医联体、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保证签约患者优先使用上级医院资源。医联体牵头单位的预约诊疗平台资源要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放,由家庭医生预约的患者能够享有优先预约、优先就诊及优先住院等便捷。

㈥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推广家庭医生手机APP签约服务,切实加强软件使用培训,提高居民使用率。

㈦实施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和全科医生培养工程,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人才保障。采取“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方式,每年为基层定向免费培养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分期分批逐步解决各医疗机构人员短缺的现实状况,为做好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人才保障。2018年,计划在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三年制学历村医50名。

㈧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大众传媒,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以发放资料、播放宣传片、举办讲座现场咨询、展板等方式,向社会(尤其是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等有显性需求的人群)广泛、持久地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目的、内容和便捷优惠,宣传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好处,提高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签约服务的认识,培养居民的预防保健观念,树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意识,提高对家庭医生的依从性和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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