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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权责事项比对认领工作有关要求,我单位组织业务骨干认真对照自治区权责清单指导目录进行了比对认领,对认领的权责事项“行使主体、承办机构、部门职责”等具体条目和法律法规依据逐一进行了明确和复核,并经自治州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了我单位的权责清单(见附件)。认领后我单位权责事项共计12项,其中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0项。
附件:自治州财政局权责清单
审核人: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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