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社会保险中心聚焦工伤职工需求,精准落实工伤保险政策,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累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737.27万元。
一是严把审核关口,确保精准发放。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三级审核”,对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认真核实其发生工伤事故时工伤保险参保状态和缴费记录等相关数据,确保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规范精准。一季度支付工伤保险待遇737.27万元,其中:医疗待遇支出39.05万元,伤残待遇支出204.37万元,工亡待遇支出493.85万元。
二是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经办效能。推行“区域内通办”服务模式,实现伤残待遇申领、工程建设项目人员登记等10项高频工伤保险业务在博州范围内跨县市受理和办理。通过信息数据跨部门共享,可实时调取工伤职工工伤认定、伤残等级等信息,大幅提升业务协同效率和精准度。积极推进工伤医疗费联网即时结算,实现工伤待遇经办提质增效。
三是强化基金监督,守牢安全底线。严把基金支付关口,依据工伤保险“三目录”标准,逐项审核医疗费用合理性。常态化开展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诊疗项目、费用是否符合工伤职工伤情,持续规范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下一步,博州将继续围绕“精准、高效、安全”目标,持续优化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加强基金管理和风险防控,用精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守护好参保职工的“生命线”。
(撰稿人:周茂琳,15026210830)
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