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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博州财政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对所辖县(市)上报的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结算材料进行了认真地核实、汇总和申报工作。本次申请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拨付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算资金93.12万元,申请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拨付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资金411.8万元。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二是稳步提高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落实;三是按时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在每年9月底以前全部到位;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审核人:毛洪
上一条:关于调整自治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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