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规范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2024年1月16日,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县市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召开抽检监测不合格生产经营主体约谈会,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蒋贵花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共51人参加会议。
约谈会上,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23年全州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情况,分析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出现监督抽检不合格原因,博州爱家超市有限公司和温泉县赛湖高白鲑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切实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做好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4年度要严格按照抽检任务每月落实、均衡推进,实施重要节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全覆盖,依法稳妥公布抽检信息,做到应公布尽公布,持续推进抽检数据质量的提升;要依法开展不合格产品(问题)核查处置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抽检不合格企业的帮扶工作,着力改变重处罚、轻整改现状,并及时将抽检不合格(问题)信息通报涉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干部,共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整改;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
会议强调,一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相关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认真查找企业在管理、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完善整改措施,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风险管控清单;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要严格按照产品标准开展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销售,并严格落实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信息记录和自查制度;有委托和被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企业,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并详细提供委托加工和代加工的产品目录、产品标准等内容,确保产品质量。二要降低企业风险分级等级。所有抽检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在次年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中均降低一个风险等级,作为重点企业加大监管频次,建立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清单,在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全面进行风险排查和系统检查,加大企业抽检批次数量。三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检查和抽检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案件要一查到底,不留死角,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审核人:刘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