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校园餐”食品安全防线,确保师生饮食安全,3月24日-27日,州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卫健委等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检查组随机抽取各县市3所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重点围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原料采购、加工操作规范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对12所学校食堂开展检查。在食品及食品原料环节,仔细查看食材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确保食材来源正规、可追溯。在食品贮存环节,重点检查库房内的食品与非食品分类存放、离墙离地、通风防潮等情况,防止食品出现变质、受潮现象。在食品加工环节,重点检查操作人员是否规范佩戴口罩帽子,加工设备是否清洗消毒,加工流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同时,对餐用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检查,要求学校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指引》要求执行,确保每一道工序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坚持”检查与指导并重“原则,在严格检查的同时,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同步开展指导培训。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到位。检查工作完毕后,检查组人员与学生一同用餐,全面了解学生对菜品口味、分量、营养搭配的意见和建议。
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重大,关乎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博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保驾护航。
审核人:库尔班江·吐尔逊